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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身為醫生,有時亦難以判斷傷病者是否已經死亡。因此救護員處理這些個案時,必須十分謹慎。除有明顯死亡的傷病者外,其他有死亡跡象的傷病者均須視為昏迷個案處理。這些情況下,救護員必須一直施行心肺復甦法,直到醫生接手為止。

死亡跡象

  • 全無呼吸、心跳或脈搏

  • 傷病者膚色變為灰色;

  • 體溫急劇下降,身體冰冷

  • 眼球不再堅實,瞳孔放大

  • 全身肌肉鬆弛,下顎下墜,令口部張開。

表面死亡的傷病者

傷病者如出現上述情況時,可被視為表面死亡,但救護員仍然持續為傷病者進行心肺復甦法,直至醫生檢查後證實傷者已經死亡為止。傷病者未經證實死亡,救護員切勿向傷病者的親屬或陪同者公開自己的意見。

顯死亡的傷病者

當傷病者的屍身出現以下情況,便可視為明顯死亡:

  • 屍身出現腐化及腐爛跡象

  • 如屍身被斬去頭顱、身軀被分割、腦漿外露並大量流出、身軀被腰斬等

  • 屍體被燒焦;

  • 出現明顯的屍僵、屍斑

處理方法

如傷病者已出現屍身腐化屍身被斬去頭顱、身軀被分割、腦漿外露並大量流出、身軀被腰斬及屍體被燒焦情況時,傷者已經死亡,無須檢查是否有生存跡象。

但傷者只出現屍僵屍斑情況時,救護員必須為傷者脫去衣物並露出軀幹,審視傷者的皮膚有否呈現深色及出現屍斑。同時亦要觸摸屍身肌肉並移動四肢,檢查是否因為屍僵以致肢體僵硬。最後,救護員須檢查傷者的脈搏、呼吸及瞳孔的大小,確定已經死亡。

影響屍班發展的因素

(一)外力壓迫

屍班出現於屍體低下部位,受壓部位不會出現屍班。遇溺屍體微絲血管受冷水刺激而收縮,屍體在水流中不斷翻滾,屍班出現慢且色淡。

(二)血液狀態與血量

機械性窒息或瘁死,因體內凝血性差或不凝固,血液呈流動性,容易下沉,屍班出現較早,可在死後半小時出現。嚴重貧血、內出血或大量出血屍體,由於血量少,屍班來得較為緩慢,程度較淡,甚至無屍班。

死後時間推斷與屍體關係

死後時間 (小時)

屍僵出現部位

2~3

下頷

5~6

下頷、頸、肩、手肘

7~8

下頷、頸、肩、手肘、股、膝

10~12

下頷、肩、手肘、股、膝、手、手指

12~24

下頷、肩、手肘、股、膝、手、手指、足、足趾

24~30

開始緩解

30~40

股、膝、足、足趾

48~72

全部緩解

環境溫度、體質、年齡、營養狀態、死因等都影響屍僵出現的時間和程度。夏天會出現較早,緩解亦較早;冬天則反之。

           

資料參考:

(一) Basic Trauma Life Support for Paramedics
(二)
Principles & Practice of Emergency Medicine
(三)
現代法醫學

更新日期:

200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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