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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學是指救護員與傷者接觸時至將其交予醫院或醫生之間內所給予傷病者之治療及護理過程

    

救護學之原則

  • 保存生命

  • 防止病情及傷勢惡化

  • 促進復原

    

(一) 保存生命

所有救護員必須接受專業的救護訓練,並能鎮定面對傷者及其傷勢。

但在救護學裡,救護員到達意外現場時,不是第一時間處理傷者,而須注意現場環境是否安全,例如交通意外、火警、山泥傾瀉等

若您本身不理會現場環境是否安全,因而引致受傷,只會為其後到達之拯救人員帶來麻

另外,在救護過程中,氣道處理是首要工作。若發現傷者已無呼吸脈搏,不論其有沒有明顯的創傷,都必須為傷者暢通氣道或進行心肺復甦法。若傷者仍然清醒,必須檢查其是否有大量出血。如果救護員不處理大量出血,可以致命

     

(二) 防止病情及傷勢惡化

此階段之第一步,救護員先為傷者作出診斷。而診斷包括以下三項 :

  1. 病歷(History)

  2. 病徵(Signs)

  3. 病狀(Symptoms)

(三) 促進復原

傷者經救護員治理後,其情況應比救護員發現時為佳。但在某些情況下,由於傷勢或疾病之性質關係,雖經救護員或醫療人員搶救後,情況仍會惡化

   

救護學之範疇

(一) 診斷

審定傷病者之傷勢及患疾之性質

(二) 治療

決定傷病者的治療次序,並確保傷病者在送院途中接受一切必須之治療

(三)運送

運送時,必須確保傷病者而最適當及舒適之位置運送

(四)移交

確保將傷病者交與醫院及醫療人員,並詳細向醫院及醫療人員報告傷病者之情況、搶救過程及有關病歷

        

急救學、救護學及醫療之定義

(一) 急救學

急救是指意外發生時,在醫護人員或救護車未到達前,以一般公認的醫學原則,利用現場的人力及物力,對傷病者提供初步的援助及護理。

(二) 救護學

救護員以醫務專業人士身份抵達意外現場與傷者接觸。

救護員利用各種救護裝備、經驗及深造之醫療知識,為傷者提供即場的治理及搶救,並將傷病者送往醫院。

(三) 醫療

醫療是指由醫生或醫院依照觀察、檢驗及診斷,對傷病者施行之治療。

                 

資料參考:

(一) 香港消防處救護學講義
(二)
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急救課程手冊(修訂版)

更新日期:

200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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